屏山县求实高级中学学校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发布时间:2024-07-29 被阅览数: 1116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屏山县求实高级中学学校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宜宾市屏山县求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漾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屏山县对屏山县求实高级中学学校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进行反映。(公示期7月4日-8月1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屏山县求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 19938934269